bw必威西汉姆联官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健康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泰护院[2018]17号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健康城市建设的会议精神,确保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复审,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深入开展,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卫生计生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健康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开展健康城市建设为契机,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首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不断完善校园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师生文明卫生意识,营造优雅洁净、文明有序的和谐校园。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泰安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医疗卫生单位标准要求》和《泰安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学校卫生标准》,结合学院实际,查遗补漏,全面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三、实施步骤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市卫生计生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健康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与自查阶段(5月20日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查找问题,制定方案,营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30日)。对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10月30日)。各责任部门开展检查评比,建章立制,抓长效,长期保持全院的整洁卫生。
四、责任分工
(一)总务处。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①履行爱卫办职责,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建立学院卫生工作档案。②做好校园容貌、环境卫生、校园绿化、亮化等工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③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安全。规范食堂、商店的行为,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证件齐全,操作符合规范。④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⑤病媒生物防制。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有关规定要求,“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二)宣传处。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横幅、电子屏幕、校园网等,营造创城迎审氛围。
(三)教务处。积极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好教室容貌和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四)学工处。利用主题班会、专题活动等形式,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创城迎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建立学生身心健康相关工作机构(心理咨询、学生社团);做好学生公寓容貌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五)实验中心。积极开展教职工健康教育培训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定期更新健康教育橱窗专栏。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及宣传工作,设立校医疗机构,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老师。建立适龄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完善教职工、学生健康档案。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六)工会。广泛开展教职员工健康教育和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对办公场所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保卫,治理学院乱贴乱画、设施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协调和配合校外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院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八)财务处。负责经费保障。
(九)各系部。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做好各自负责的卫生责任区、健康教育、学生管理、教室与宿舍卫生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院成立迎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院的迎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承担具体的组织、指导、协调、综合、督查、迎检等任务。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立即行动,查找问题,拉出清单,建立台账,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意义,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和学生对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的认知,使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有利于迎检工作的良好氛围,掀起人人参与、全员共建的热潮。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检查评比制度,开展相应的活动,做到突击与长期坚持相结合,确保校园卫生近期大变化,长期能保持。
(五)严格问责制度。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在卫生城市复审中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就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也对迎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懈怠,造成不利影响的,给予批评和追究责任。
附件:1、市卫计委对医疗卫生单位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检查评分细则
2、泰安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学校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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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市卫计委对医疗卫生单位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检查评分细则
项 目 |
标准要求 |
检查方法 |
项目完成情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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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和制度 检查者: 陪检者: |
1)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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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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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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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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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档案资料齐全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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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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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搞好单位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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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活动记录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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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畅通投诉渠道,在门诊大厅显眼位置设立投诉信箱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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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教育宣传 检查者: 陪检者: |
1、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
1)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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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形成健康教育组织网络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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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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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单位均应随时提供近三年来有关健康教育的完整资料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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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健康教育机构编制人员落实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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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包括电脑、彩电、投影仪、照相机、录像机、幻灯机、摄像机等 |
查资料,看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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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位健康教育有经费投入,每年按时拨给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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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位有健康教育机构,有管理制度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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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检查考核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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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常组织对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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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常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年不少于8种 |
有关文字、图片、录像等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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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单位亦可自编制作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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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医院健康教育资料齐全,按年度装订成册,管理规范。(查医院近三年健康教育完整资料)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 |
1)各级医院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 |
查资料和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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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
查资料和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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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显著位置不少于8处 |
查资料和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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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健康教育专项培训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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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健康教育列入常规工作制度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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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级医院要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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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健康教育咨询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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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门诊和病区必须使用市统编健康教育处方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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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厅或候诊室、走廊有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科普展示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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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卫生报刊发行到科室和病房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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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通过候诊、就诊、住院、出院座谈会及口头交流、文字宣传、音像等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 |
查资料,现场查、看、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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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参与社会性健康教育工作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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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认真组织各类健康节日的宣传活动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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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市、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点要充分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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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各级医院应开展创建省级或市级无烟单位活动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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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医院有禁烟制度和标志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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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地面无烟蒂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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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有控烟劝导员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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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会议室、接待室、候诊室和病区等室内禁止吸烟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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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无吸“游烟”者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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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设有室外吸烟区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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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控烟工作有专人管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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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定期检查考核,落实奖惩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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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在询问调查中应能解答出相关的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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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卫生秩序 检查者: 陪检者: |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设置专人管理,有规章制度,有经费支出计划。实现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目标,全面提高 整体环境质量。环境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
1)路面全面硬化、平整、无破损、无坑凹,环境整洁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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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水道完好,井盖齐全,排水畅通及时,无垃圾堵塞现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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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无积水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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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物整洁美观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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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违章建筑,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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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街两侧楼房,其阳台封闭应统一式样、材质、规格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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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乱挂等现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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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围墙完好美观,无残墙断壁,推行透空式、透景式围墙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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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无乱设摊点现象。经批准定点设置的摊点管理规范,排列整齐,严禁溢摊超范围经营。各种证照悬挂在醒目位置。摊主随摊配置密闭垃圾容器,确保摊点周围清洁卫生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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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持公共环境的整洁卫生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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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垃圾收集容器要密闭,配置齐全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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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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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地面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瓜皮、果壳等杂物以及痰迹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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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无乱挂、乱晒的衣物及其它物品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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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严禁焚烧枯草、树叶及生活垃圾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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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救生、消防通道畅通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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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包看护)责任制,做到有管理规定、职责计划和检查评比总结 |
看现场,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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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广告牌匾、单位门牌设置规范、美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破损和油漆驳落。禁设布条类横幅广告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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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照明设施完好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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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积极推行供电、通讯、有线电视、路灯等各类线路进入地下管道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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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环境卫生整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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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无积压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渣土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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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无卫生死角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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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无违章饲养畜禽和宠物现象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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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有无障碍设施,有无障碍设施标识,标识清晰无破损;无障碍通道无被侵占、堵塞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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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各级医疗机构应落实清扫保洁制度 |
看现场,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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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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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定时定点投放,定时定点清运,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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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公共厕所应为水冲式,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好、排水通畅、管理规范、达到无障碍要求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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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保洁达到“六洁四无”要求,即:门窗、地面、墙壁洁,蹬台、蹲位、隔断洁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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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尿池、便槽、粪道洁,厕内附属设施整洁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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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具间、管理间整洁,周边整洁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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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无尿碱、无异味、无蝇蛆、无蜘蛛网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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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设有规范的纱门、纱窗,达到防蝇要求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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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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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各类垃圾、粪便运到指定场地统一处置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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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院内景观水面清洁,水质良好,无飘浮垃圾、杂物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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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医务人员上班着装统一、穿戴整齐、态度良好,服务窗口排队有序,无插队加塞、无排长队现象、无医托、号贩等不良行为。医院在工作日内必须有专人在窗口人多处值班维持秩序,并有值班领导 |
现场查看、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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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显著位置张贴行业规范,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主要收费项目公开上墙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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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导医及标识牌设置规范、清晰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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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单位内部和出租房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职工和病员食堂、浴室、理发店、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达到《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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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能随时调取内容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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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传染病防 检查者: 陪检者: |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
1)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有甲、乙、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计划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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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传染病疫情、院内感染、消毒药品、生活饮用水的年度、季度监测资料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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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充分发挥卫生防疫、防病业务指导中心作用,不断加强对基层工作的业务指导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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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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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期分析、研究、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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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社会宣传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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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后,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查资料,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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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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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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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将卫生信息网由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延伸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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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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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县、区人民政府对每个农村监测点每年给予补助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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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市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及信息系统的设备配置和检验能力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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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条件的地方力求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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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市、区、街道(镇)医疗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有专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应详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片所有应填写的项目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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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医院传染病漏报调查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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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每1~2年组织一次居民传染病漏报调查,并有专门的调查报告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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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
1)建有传染病医院或在综合医院内设传染病病区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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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传染病门诊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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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级医疗单位均应设感染性疾病科,并有专职或兼职人员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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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公共卫生科,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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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区、街道(镇)医疗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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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肠道和发热门诊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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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发生因医院管理不善、消毒不严导致传染病交叉感染而引起的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
查资料,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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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死亡事故 |
1)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等)、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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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制定针对性预案,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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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消毒工作进行监测和监督,每年不少于2次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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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掌握医疗机构的消毒质量和影响消毒质量的因素,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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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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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 |
1)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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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区、乡镇、街道各级医疗单位均实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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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区、乡镇、街道各级医疗单位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发现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和有关的病原携带者,应及时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漏报率应低于2%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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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入托、入学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
1)预防接种门诊按日接种或每周至少有2次以上接种日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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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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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住人口儿童建卡(证)率达98%以上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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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卡介苗、乙肝、麻疹、百白破、脊灰)接种率均达95%以上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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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区、乡镇、街道所辖各级医疗单位的产房、新生儿室工作人员应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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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范填写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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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乡镇、街道医院、防保所严格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有关标准与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接种程序和操作规范,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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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1~2次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七苗”(卡介苗、乙肝、麻疹、百白破、脊髓灰质炎、乙脑、流脑)覆盖率的检查活动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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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市、区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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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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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
1)依法建立采供血机构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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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血源感染因子的监测和血库(站)的管理制度,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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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禁采集、供应和使用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的血液及血液制品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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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检查血液、血液制品中感染因子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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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内(含血站、血库)血液及血液制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监督频度每年至少1次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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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
1)各医疗单位的医疗垃圾收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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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和落实各种医疗用品的用后处理制度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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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到管理上有制度可查,处理上有章可循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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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置各种医疗用品的使用账册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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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各种医疗用品的进货、使用、回收纳入规范化管理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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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该账册应清楚地记录医疗用品的种类、来源、数量、处置方法和最终去向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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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医疗单位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专人收集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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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要求分类存放于医疗垃圾暂存处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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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暂存处标示、存放规范,清运及时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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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防蝇防鼠摄食设施健全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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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医疗废弃物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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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明确区分标准,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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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食品药品、卫生监管部门依照法规要求,对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销售开展经常性监督管理,监管资料齐全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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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遵守《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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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医院应建造污水处理站(房),污水处理站(房)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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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设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造污水消毒池,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装置应符合环保部门管理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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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医疗卫生机构被病原菌、病毒污染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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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污水消毒工艺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选用的消毒剂安全有效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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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医疗卫生机构含有放射性、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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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排放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时,以解决生物性污染为主,采用一级处理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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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医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域时,应根据水体的用途和环境部门的法规与规定,对污水的生物性污染、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全面处理,采用二级处理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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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环保部门的指导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健全、维修、维护等各项工作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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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监测方法和要求开展自我监测工作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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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没有条件进行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主动将经过消毒处理的污水送当地环保部门检测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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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消毒效果不达标的机构应积极组织整改。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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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无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和假医生,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 |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设置、评审、开业资格、执业规范和医疗行为有明确规定。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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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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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站、医疗点)、诊所均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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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务人员均持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卫技人员职称证书)上岗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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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纸不刊登、广播和电视不播放虚假非法医疗广告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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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院内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牌、标语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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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媒生物防制 检查者: 陪检者: |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
1)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除四害技术指导组织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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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有专职除四害技术指导工作人员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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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医疗机构应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机构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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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研究部署除四害工作(要配有除四害专(兼)职人员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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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有专(兼)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除四害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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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单位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密度情况,有效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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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注重环境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地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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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疏通下水道沟,填平坑洼,清理积水,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积存垃圾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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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清除卫生死角和闲置各类容器积水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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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完善防鼠、防蚊蝇设施,堵塞鼠洞,堵抹缝隙等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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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学防制 |
1)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对所选用除四害药物要进行抗药性测定,有现场试验报告和应用评价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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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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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用药物由有关专业机构监测、许可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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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媒监测 |
1)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全国爱卫会相关规定要求,负责对辖区内的四害密度进行监测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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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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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月、季、年整理四害密度监测资料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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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要求整理归档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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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如下范围以内: |
1)灭鼠标准: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厘米×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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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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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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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有布局合理的灭鼠毒饵站,站内有合格的灭鼠毒饵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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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灭蚊标准: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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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灭蝇标准: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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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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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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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灭蟑标准: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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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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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小蠊不超过10只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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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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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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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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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慢性病及精神卫生 检查者: 陪检者: |
1、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
积极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成健康步道、健康食堂、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资料 |
查资料,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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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是否完善 |
政府将精神卫生法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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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疾控机构设置 检查者: 陪检者: |
1、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是否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
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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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是否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是否达到90%以上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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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点场所卫生 检查者: 陪检者: |
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1)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计划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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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计划有依据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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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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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率≥95%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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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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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旅店、小诊所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1)持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
看现场,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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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张贴上墙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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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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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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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专用消毒间,有上下水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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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有3个水池或有消毒柜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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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毒剂需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 |
看现场,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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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消毒过程操作规范,记录完整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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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项卫生设施(防蝇、防鼠、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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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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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
1)有卫生许可证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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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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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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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毒设备运转正常 |
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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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检查中,凡落实好的项目,在“项目完成情况”栏内打“√”;完成不彻底或问题较多的项目,在“项目完成情况”栏内用“△”标注;
2、检查过后,检查者和陪检者分别在负责检查的项目栏中签字。
附件2:
泰安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学校卫生标准
一、爱卫会组织健全。有组织网络,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和总结,有定期开展活动的资料,有卫生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记录,有检查评比结果。教学区和宿舍区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次全校卫生大扫除,保持整洁。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做到全面、准确、规范。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有领导分管,有科室主抓,有固定的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内容(每季度一次)并留有小样或照片。有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总、分课程表均有安排)、有作业、有评价。有健康知识问卷考试和健康行为考核资料,并装订成册,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分≥85分。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要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成人卫生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三、 室外(院落、场地、绿岛、花圃、屋顶、平台等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暴露垃圾、无废弃物。机动车辆和自行车按线停放,整齐有序,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树冠整齐,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绿化覆盖率达36%以上,并设有盆花、盆景、小品点缓美化环境。
四、 室内(办公室、教室、会议室、传达室、值班室等)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无积尘,墙面无剥脱。教室通风、采光良好。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会议室、办公室、值班室、接待室有禁烟标志,中、小学生禁止吸烟,建成无吸烟单位。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室内所有家倶、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五、垃圾、粪便管理严格。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日产曰清。单位厕所全部为二类以上水冲式,蹲坑设置符合标准(男生按40人设一个,女生按20—25人设一个),洗手水龙头多个,标志规范、醒目。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杀。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基本无臭味。厕所内无蛛网,四壁无尘,地面整洁。
六、“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单位"门前五包"有责任人,有责任书,有责任牌,有检查评比制度。门前无垃圾,无乱设摊点,绿化完好,绿岛花圃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面无乱写乱贴乱画。
七、 单位内部和出租房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浴室、理发店、歌舞厅、卡拉0K,厅、网吧等,达到《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八、 "除四害"工作落实,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有定期检查考核记录。单位内附设的食堂、饭店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设有灭蝇灯,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盛放剩余物品、垃圾、泔水的容器密闭有盖,无蝇蛆孳生。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6厘米。室内无蝇,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室外环境无蝇蛆、孑孓孳生,无鼠迹及鼠迹,基本无蝇。"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规范。
九、学校内部职工、学生集体宿舍卫生有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室外无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日产日清。公用的卫生间、簠洗间管理规范,保持整洁。
十、学生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有专人负责每天供应开水,有专门的供水消毒设施,保证学生每天能饮上清洁卫生水。